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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这些重大税改地产新闻政策牵动你的“钱包”!

新闻来源:中华网  2018-03-21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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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到下一步如何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刚刚闭幕的全国财政工作会上表示,要围绕优化税制结构,加强总体设计和配套实施,推进所得类和货物劳务类税收制度改革,加快健全地方税体系,提升税收立法层次,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框架,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这两部税法表明我国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方面迈出了坚定的步伐,也意味着2018年我国税收法定进程将全力加速。

  水资源税:征收试点范围新增北京等9地

  “水资源关乎国计民生、生态安全。”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说,2016年新纳入试点9省区市水资源费共计收入133亿元,征收水资源税收入意义并不大,但生态意义、绿色意义很大,以税收调节作用助推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将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是一种新的尝试,对今后解决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提供借鉴和参考。”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说,税收法定的提速,是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举措。


  地方税:加快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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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税额,地下水税额高于地表水,对特种行业从高征税,对限额内农业生产取用水免税……

  2017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烟叶税法和船舶吨税法,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此次水资源税改革扩大范围,一个重要原则是税费平移,总体不增加企业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说。

  从201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9省区市开征水资源税,这是继2016年7月1日河北省率先试点后,我国资源税改革再迈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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