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去年以来,长沙相继出台了“3·18”、“5·20”、“9·23”限购政策,并出台了住宅用地“限房价、竞地价”政策,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办法,实施新建商品住房摇号销售措施,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差别化调控措施等系列文件。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今年3月份,长沙新房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上涨0.3%,同比上涨4.4%;4月份新房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上涨0.2%,同比上涨3.8%;5月份新房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上涨1.6%,同比上涨4.5%。
6月25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家庭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已购房的商品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5年后方可转让。
根据《通知》,长沙房地产市场将从项目监管、土地出让、购房资格、户籍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控,规定该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该市稳定就业,或在该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此外,该《通知》还调整了相关政策,实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缴存职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与缴存额度严格挂钩,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偷逃税行为。严格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适当提高存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具体内容由税务部门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晨 HF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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