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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换房添上了继母名字地产新闻独子咨询如何才能继承全部房产

新闻来源:中国网  2018-09-10 06:33

  市民李先生是家里独子,父亲一直想把房产留给他。但父亲前两年再婚,并换了一套房。不过再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却写上了父亲和继母的名字。李先生现场咨询自己该怎么办?

昨天活动现场,很多读者前来咨询 现代快报记者 马晶晶 摄

  金先生致电96060热线咨询:因违规领取公积金,单位要求我离职是否合法?

  江苏锦隆律师事务所肖鸿飞律师回复:按照目前司法实践,一般无法直接判决对方迁出户口,此外私下达成的协议,如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情况下,一般是有效的。

  李先生一听才豁然开朗,回去做老爷子和继母的工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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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与公证员约好时间,去做遗嘱公证。而据了解,因为她的年龄已经超过80岁,公证费可以部分减免。最终,熊奶奶得到了满意的答复,离开现场。

  虽然法院判决周老太太有一半的房产,但她还是不放心,担心一旦自己百年后,子女拿不到这部分房产,于是想做遗嘱公证。对此,李雯表示,拿着判决书来做公证没有问题,但现在房产还没有过户到周老太太名下,以后仍是一个麻烦。

  市民陈先生母亲周老太太再婚后,和丈夫共有一套房产。然而,去年周老太太的丈夫瞒着她将房子卖掉了。得知这件事后,周老太太便和丈夫闹起了离婚,并最终上了法院。法院判决,房产为夫妻双方共有,在未经周老太太同意的情况下,买卖合同无效。

  对于这个问题,现场“有请律师”的加盟律师、江苏锦隆律师事务所的王玲律师表示,拿回房产的部分可以通过律师来解决。“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将房产最终过户到周老太太名下,或者通过拍卖折成现金。”王玲说。公证员和律师联手,陈先生的问题终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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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许宁律师回复:房屋没办产权证不存在过户问题。因贷款合同涉及银行,建议男女双方与银行协商解决。

  关键词:产权过户

  “现在的情况确实有些麻烦。”南京公证处公证员李雯告诉李先生,由于现在的房产证上是其父亲和继母的名字,所以该房产是其父和继母一人一半。一旦其父先走一步,按照正常的遗产继承,李先生只能得到该房产的四分之一。“现在有两条路。”李雯给李先生支招,一是让其父跟继母一起做一份遗嘱公证,确认两人百年后房产全部由李先生继承。但弊端是,一旦李先生父亲先去世,其继母有可能修改遗嘱。第二则显得更保险一些,需要办两份公证。第一份是李先生父亲和其继母间的财产约定公证,可明确该套房屋为李先生父亲所有,其继母不占份额。第二份则是李先生父亲的遗嘱公证,即将该房产全部由李先生继承。

  她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老伴已经去世,现在她名下有一套房子,还有一部分存款。自己有3个孩子,都是急脾气。老人担心,自己年事已高,万一突然哪天走了,孩子们因为继承遗产而闹矛盾。因此,她想先立下一份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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