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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二手房交易详解:一领二地产新闻查三鉴定 最后一个环节最重要(2)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8-03-02 22:53

由于银行政策调整、买家个人征信原因导致的延迟放款,从而买家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房屋尾款,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买家也是要向卖家承担违约责任的。因此买家必须要对个人征信和银行政策有及时的了解。

在房价迅速蹿升的特别时期,一些卖家会不惜违约,通过拖延过户时间,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等方式意图破坏原来的买卖合同,达到毁约的目的。遇到这种情况,买家可以及时起诉对方,同时对房屋申请财产保存等。

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下家一般都要先支付定金,定金的作用是为了确保双方签订正式合同。遇见这种情况,如果只是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是无法弥补买家的损失的,这个时候买家可以向法院请求继续履行房屋过户,或者请求卖家赔偿房屋上涨的差额赔偿。

在过户量方面,虽然仍有涨跌,但最近几个月的波动基本可以忽略,即,今年第三季度的7-9月,二手住宅过户量基本平稳,保持在5700-5800套区间水平。对比去年同期,由于2016年8-9月份是104政策前过户量的最后一拨上涨,整体基数偏高,所以量值同比仍有两成左右下滑。从一线情况来看,虽然带看量有所增加,但由于购房压力的增加,最终交易量却未同步增加。首先,政策执行层面未有丝毫松动的迹象,甚至还有加码的担忧;其次,房贷利率折扣一路收紧到现在的首套房贷款上浮10%,直接提升购房成本,对于曾重点保护的刚需也形成直接冲击。

价格方面,近两个月的价格持续小幅上行,9月仅比8月上涨1.66个百分点。这一年来的价格出现一定波动,与去年同期水平相比每月的涨幅基本都在10%以内,从具体楼盘来看,较少出现价格波动过大的情况,业主的放盘价格乃至议价空间基本稳定。

二手房买卖中,定金纠纷应该属于最常见的问题了。按照定金合同的性质,定金又可以分为立约定金、违约定金等,所以定金的性质要看合同内容的具体约定。如果只是由中介机构出具“定金收条”,而没有明确具体的内容,那么双方就很容易对这笔“定金”的性质产生争议。所以,具体明确的约定,是避免定金争议最好的方法。

2017年9月,Q房网数据研究中心监控显示:深圳全市二手住宅共成交5755套,环比上涨0.40%,同比下跌25.47%;成交面积48.18万㎡,环比下跌2.79%,同比下跌23.91%;成交均价54003元/㎡,环比上涨1.66%,同比上涨6.04%,整体量价齐涨。

深圳9月份二手住宅市场综述

为了避税而订立“阴阳合同”这是违反行政法规的,但是并不必然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卖家看到房价大涨,就据此认为合同无效的主张是不成立的。《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效力的,其它部分仍然有效。一旦能够确定真实的合同交易价格,并且是双方的真实意愿,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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