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法庭审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安达市居民胡某与李某于2012年11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双方约定:李某将位于安达市卧里屯乡的房屋出售给胡某,并约定2015年4月交付。胡某当日交付了房款,且李某已将房屋交付,但拒不协助办理产权变更事宜。2017年10月,胡某将李某告上法庭。 2017年12月,法庭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协助原告胡某于三日内办理产权变更事宜。
//suihua.dbw.cn 2018-02-28 13:27:41
东北网绥化2月28日讯(李松) 近日,安达法院铁西法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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