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常熟人薛某收到别人转发的一段视频,没核实真伪,就配上低俗淫秽文字发布到微信群,造谣中伤陆某,结果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日,随后又被告上法庭。
2017年7月,薛某将一段视频发布在自己的微信群聊中,并配上了低俗、淫秽文字,指向受害人陆某。一个月后,陆某发现并报警。经公安机关调查,薛某自认视频是他人转发给她的,对于视频的真伪及视频中的对象均不清楚。公安机关遂对薛某作出行政处罚,对其行政拘留3日。
陆某认为自己受到了较大的精神损害,将薛某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薛某以书面形式向陆某道歉,并在微信群内公布内容,以消除对原告的负面影响。
常熟人薛某收到别人转发的一段视频,没核实真伪,就配上低俗淫秽文字发布到微信群,造谣中伤陆某,结果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日,随后又被告上法庭。日前,常熟法院审结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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