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情都属实。”起诉书宣读完毕,王晖立即表示认罪。“我是私自去银行买了现金支票,加盖财务章和人名章,然后私自提现。”王晖说,按照正常流程,去银行购买现金支票的工作应该由单位的出纳人员完成,如果需要提现,还需要专门填写申请,由财务经理或总监签字后,再由出纳去提现。在支票上使用的财务章和人名章,本应分别由出纳和会计持有,但实际上,所有这些按照财务制度应由两个人分别负责的事物和掌管物品,都由他一个人掌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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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这名原北京建工长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在庭上承认了公诉机关的全部指控。起诉书显示,2010年9月至2016年12月间,王晖利用担任北京建工长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的职务便利,以私自购买现金支票并私自加盖公司印章的方式,从北京建工长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西区支行账户提取现金,共计人民币3870余万元,用于个人挥霍等。王晖取现的资金未计入公司账目,也未履行任何财务审批手续,之后,他通过制作虚假的银行对账单,掩盖其犯罪事实。
庭上,法警向王晖出示了大量照片,要求王晖辨认这些是否均是他以赃款购买的各种物品,安静的法庭上,伴随着案卷翻动的声音,只听到王晖不断的说“是、是、是……”连续十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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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展到今年年初,盖子终于盖不住了。今年年初,上级终于发现公司的账目不对,于是在一个周五的晚上给他打电话进行询问。“这次账目的核查从去年年底就开始了,我拖了这么长时间,觉得这次肯定是瞒不过去了,我就承认了,说钱都被我用了。”很快,他的同事们将他约了出来,带到了公司附近的一家快捷酒店“看管起来”。此时,王晖还抱有一线希望——如果把以前“投资”的钱收回来,也许还能偿还这些款项。但是两天之后,他察觉此前的投资款收不回来了,于是向同事们承认“钱回不来了”。很快,建工集团的纪委人员赶到,将他送到了检察机关。
王晖在庭上承认,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他私自制作了一个银行对账单。上级进行审计的时候,每次都会看对账单,但由于单子本身就是假的,当然能对得上。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他的所作所为一直没有被发现。在此期间,这些钱都被他用于购买汽车、手表、旅游,还有相当一部分被他用于“投资”。
Android版返回本网站首页王晖表示,愿意用名下财产退赔公司。如今,他最主要的一项财产是购买于十多年前的丰台区一套60平方米的房产。
东北新闻网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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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京建工长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王晖,被公诉机关指控贪污单位公款3870余万元,今天上午受审时,他当庭承认贪污犯罪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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