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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违规用暖却要自己房产新闻买单?二手房交易切记查询好

新闻来源:中国网  2018-03-20 21:21

  避免无故“背黑锅”,需要做到这几点

  “不少业主在买二手房时,只是对房子的情况进行了解,但是对涉及到的水电暖气等,却往往忽视了。而只有到了供暖季交纳取暖费的时候,才发现原来的房主存在违规用暖等行为。”鑫诚热力客服部工作人员说,出现这种纠纷,只能是房子买卖者之间进行沟通协调解决。

  滨州鑫诚热力客服部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市民在买卖房子时,涉及到供暖方面需要在以下几方面予以注意。

  滨州鑫诚热力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每年的供暖前期,都会有少数业主因新购二手房或者租赁房屋退租时未及时变更信息、未及时清理前业主往年用热违规记录而发生用热纠纷。

  再者,对房屋租赁业主来说,房主需要在供热期监督查看租房者用热情况,在退租前查询租房者是否有用热违规记录(可拨打滨州鑫诚热力客服电话5085085、3401111查询),督促用户清理记录,以免影响日后正常用热。(通讯员 位鲁江)

  同时,购买二手房的业主在办理房产交易之前,要记得查询原房主是否有用热违规记录(可拨打滨州鑫诚热力客服电话5085085、3401111查询),要求有记录的原房主清理往年用热违规记录、交清欠费、变更用户信息,现房主方可正常用热。

  接到马先生反映的问题后,记者与滨州鑫诚热力进行了联系。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马先生的房子用热记录显示在2015-2016采暖季确实存在“违规用暖”行为,也就是未交纳热费却使用了暖气,属于违规用暖。今年马先生需要用暖的话,按照规定需要将取暖费交清并交纳违约金。

  首先,根据《滨州市供热条例》,在每年10月15日前,不用热用户须向物业公司进行书面报停,物业公司将采取拆卸、截断管道等方式避免报停用户用热。如未入住、未装修的业主需对家中用热设施定期检查,出现跑冒滴漏应及时维修更换,并检查阀门是否关闭,以免家中无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及产生用热纠纷。

  鲁北晚报讯 刚买的二手房,却要为原房主付水电暖等费用?近日,上海世家小区马先生一直为交纳取暖费发愁:今年刚买的房子,在交纳取暖费的时候热力公司却告知其存在“违规用暖”行为,需要补缴3000多元。“我刚买的房子,第一年用暖,为什么多收我3000多元?”

  新买的二手房,却要多付一年的取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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