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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产新闻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新闻来源:网络整理  2018-03-21 07:58

五、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对南京裕鸿提供余额不超过4亿元的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3、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四、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翟贵君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8-019号

特此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14,023.72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备查文件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该公司系2017年7月新成立公司,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二○一八年二月九日

4、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金科天宸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南京裕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裕鸿”)17.75%的股权。因项目开发资金需求,且按照合作协议等相关约定,公司拟按股权比例向南京裕鸿追加提供财务资助余额0.7亿元,合计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4.7亿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园天元东路1009号(江宁高新园)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根据上述参股公司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要,按持股比例向该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余额0.7亿元。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资助款项资助到位起不超过36个月。财务资助年利率参照市场情况并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

公司名称:南京裕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财务资助概述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07,548.97万元,负债总额为206,660.00万元,净资产为888.97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11.03万元,净利润-111.03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9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7.75%的股权,南京璞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14.5%的股权,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4.5%的股权,南京金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7.75%的股权,南京中骏世纪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7.75%的股权,深圳恒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7.75%。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止目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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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自身正常经营。上述参股公司负责开发的项目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潜力较大。公司将密切关注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对外担保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并派驻相关管理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能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除公司以外的股东均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

公司本次对上述参股公司追加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授权管理额度范围内,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已出具相关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有利于推动上述参股公司业务的开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其他股东也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期限及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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