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该项目买房必须带装修的搭售行为,石家庄市政府相关部门认为,捆绑搭售的执法主体不明确。尽管省住建厅于今年5月份发布了楼市专项排查整治通知,但捆绑搭售到底该由哪个部门查处,并不明确。
针对该通知,石家庄市工商局一位副局长告诉记者,商品房属于大宗商品。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后(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工商部门就无权查处了。尽管河北省住建厅前段时间发布了一份有关楼市专项排查整治通知,但捆绑搭售的执法主体不明确,无法可依。不过,石家庄市政府会针对楼市乱象尽快出台一份文件,并来明确执法主体。至于住建部门能否对这一行为执法?该副局长表示“并不清楚住建部门的事情”。
当记者问到“那怎么在备案合同里面体现出来的是毛坯房?怎么是商品房买卖与装修两份合同?怎么装修没在备案合同里体现出来?”马总回复“石家庄都是这样的。就像电梯一样,一份是买卖合同,一份是维修合同。”
据受访的业主回忆,签订合同时售楼人员催促让快点签、快点按手印。“那种场面,自己根本不知道签的是什么,也根本没时间让自己去考虑和看合同。”上述张女士说。认购合同换成备案合同后,有业主发现,“户型也被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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