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7月30日 - 2020年7月30日,承德市,河北省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受贿案公开审理。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胡怀邦。
承德市,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9年至2019年,被告人胡怀邦趁着作为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对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或利用其职权,地位的形成的设施,通过收购和银行信贷额度的增加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建立重要的汽车金融公司,商业银行和职务晋升的股份等,以帮助有关单位和个人非法收受财物相当于人民币共计8552的。40.0800万元。
庭审中,公诉人提出的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胡怀邦质证,控辩双方充分表达了法院的主持下自己的看法,胡怀邦了最后声明,并当庭忏悔认罪。
国家,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人的30余各界人士旁听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