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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募基金经理的监督和管理委员会的意见

新闻来源:网络整理  2020-12-02 12:00:34
对公募基金经理的监督和管理委员会的意见

  本报记者吴鲁

  7月31日,欧盟委员会表示,为了提高公众的基金业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优化和行业机构,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建立业委会的一个良好的生态发展(以下简称“公司办法‘)进行修订,并更名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开报价”。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售”(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则征求公众意见。

  证监会表示,目前“公司办法”于2004年首次发布,在2012年进行了修订,作为公募基金行业的监管机构的重要部门规章,建立机构准入,日常经营,内部治理和管理的基本监管框架员工。“该公司办法”实施以来,在促进正常发展基金已发挥了积极作用,树立标杆和信息管理产业和促进公共投资理念和其他科学的系统。近年来,基金业正面临着内部和外部市场环境的深刻变化,“公司”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深化资本市场改革,需要及时调整。为此,该委员会启动的“强硬措施”进行修订,全面调查,一个“经理”及其配套规则后。

   此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一个非常好的行业门道,加强公司的股票型基金持续监管和优化公共资金的许可证制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基金的治理机制,加强对优秀的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自上而下,从长期的评估体系内,以加强文化建设; 三是加强业务许可的公开发行的监管,监管安排统一的公共基金管理业务,进一步完善标准化的公募基金业务的程度; 第四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财富管理机构,支持高品质的集团化公司运作,提高管理安排的子公司,全面完善的财富管理服务能力; 五,基金经理跳槽明确的制度安排,产业生态的构建进退有序。

  证监会表示,将根据公众意见,认真研究,尽快经过进一步改进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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