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重庆建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交所对关联企业以物抵债事项的问询函。就抵债原因、手续办理、资产用途等提出3个问题,并要求重庆建工于2020年3月16日之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问询函主要涉2020年3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关联企业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控股股东下属开发公司拟以其持有的评价值约2.81亿元的物业资产抵偿对公司的工程欠款。
以下为全文:
一、公告披露,开发公司不具备现金偿还欠款的能力,以物抵债有助于解决公司应收款项的回收问题。请公司结合相关工程款的形成原因、账龄结构、逾期情况,以及开发公司与上市公司的业务往来和现金流情况等,具体说明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公告披露,相关物业资产涉及8个楼盘的商业地产以及1个楼盘的车位,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其账面价值合计1.29亿元,市场法评估价值2.81亿元,评估增值率 117%。请公司补充披露:(1)相关楼盘(含车位)的项目审批、转让、出售手续办理情况,存在的权利受限具体情况资产的过户产生障碍;周边可比物业的售价和租金变化趋势和合理性。
三、公告披露,本次以物抵债有助于提高公司改善公司资产的质量,公司受让标的资产后规划和有效使用。请公司结合相关物业资产的力、后续具体用途、与公司主业的协同性负债指标等,补充披露本次以物抵债安排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请公司保荐机构并发表针对性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即予以披露,并于2020年3月16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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