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消息,为控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洛阳市近期相继出台多项举措。
洛阳市日前召开房地产市场形势通报会。会议明确要求,各开发企业目前在售项目以今年5月9日之前签约均价为基准价,再售房源不得高于该基准价。
同时,同一楼盘、同一类型的房屋在办理预售许可时,不得超过前一期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申报的销售价格。同地段、同品质新建商品房办理预售许可时,不得超过相邻在售楼盘的销售价格。
另外,洛阳还建立了城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周报制度。从2017年5月起,要求城市区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每周需报送销售均价、预售均价等情况。
洛阳还将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成立5个检查组,明确人员、分区域、包项目,现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来 源:观点地产网
编 辑:chen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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