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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金额109亿“网房产新闻络黄金积分”案告破

新闻来源:中华网  2018-03-11 22:45

本版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王秀中

公安部经侦局负责打击传销犯罪工作的负责人表示,此类传销活动有着明显的特征,入会必须交纳一定的入门费用。同时采取“拉人头”的发展模式,“大部分传销犯罪要有推荐人,必须发展下线才能获利。”民众可以依此进行辨别。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仅查处虚拟货币类传销案件就达270余起,涉及各类“币种”90多种。许多案件会员以万计,有的甚至达数十万人之多,涉案金额也动辄上亿元,多的上百亿元。

涉及会员以万计

“会员通过1万元人民币获得1万个全球兑换券,可购买价值2000元的实物。还能获得市值一万元的ES权益积分积分的涨幅是由犯罪嫌疑人裴某根据财务报表自己来操控的。此外,为鼓励会员发展下线,该组织还设置伯乐奖、超级动力奖等奖励机制,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将会员设置成4阶20层,用传销经营模式获取非法利益。”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党委委员陈磊介绍,前期加入的部分会员可能收回了本金,也拿到了商品,但后期加入的人则是血本无归。

鼓楼分局介绍,该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涉案人员众多,是公安部督办的重点案件。今年4月,在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的直接指挥下,徐州市公安局组织120余名警力分别奔赴北京、深圳、大连等十余个城市开展抓捕工作。截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新、崔某辉、李某等49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刑事拘留,逮捕16人。核心成员裴某和王某芳于案发前出逃境外,公安机关正在开展追逃工作。

C

南都记者从鼓楼分局了解到,2014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裴某、王某芳夫妇在香港成立未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未来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系空壳公司),租用境内外服务器,搭建网上交易平台、全球兑网购平台以及12个会员平台,以交易所谓虚拟货币加密数字资产———“网络黄金超值积分”(EG D -Super,简称ES)为名,以“静态收益”、“动态收益”两种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发展人员加入,涉嫌从事传销犯罪活动。

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通知》”)。

据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一个月,虚拟货币在各大网站、论坛、公众号上承载的信息量多达30余万条,普通民众随时都能在网上接触到相关信息。

近年来,“虚拟货币”类案件集中爆发,因具体犯罪手法不同,涉及传销、集资诈骗、诈骗等多个罪名。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日前破获的“网络黄金积分”传销案即是一起典型案例。截至案发,该组织共计发展会员50余万人,涉及资金109亿元。

南都记者深入了解案情并梳理发现,此类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网络传销案件较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诱惑性。警方提醒民众需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不要被利益蒙蔽双眼。而相关专家亦呼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监管条例和细则。

(原标题:涉及金额109亿“网络黄金积分”案告破)

有多猖獗

而叶某的上线王某花,以购买全球兑购物券赠送ES为幌子,通过全球共赢商业积分控股集团(w w w .aw pclub.net)会员发展平台在徐州市发展会员300余人,注册账号1659个,并且在该组织中设定的20层总层级中位居第5级。目前其已被关押在徐州市看守所。

架构

(原标题:涉及金额109亿“网络黄金积分”案告破)

武长海呼吁,要加强对此类传销的性质研究,正确划分工商部门、“一行三会”、公安部门、工业信息化部门、电信部门、国家网信办等部门的责任,明确各自职责。建议建立政府牵头、多部门配合的联动机制,突出公安、工商部门在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中的骨干作用,发挥人民银行及监管部门的监控职责,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拉人头的发展模式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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