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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世父母遗留房产地产新闻 10年后儿子求继承(图)

新闻来源:中国网  2018-06-04 02:01
  和弟弟多次协商,我们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目前,这个房屋仍登记在父亲名下,弟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我想将弟弟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父母遗留的房屋由我们兄弟平均继承


  专注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办理过数百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还具有心理学的专业涵养和婚姻家庭咨询师的身份。她说:“我将秉承勤勉、敬职、高效的工作态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用法律和智慧、爱心和责任心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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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红:法学硕士,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婚姻家庭、房地产、建筑工程合同等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


女报记者 李丽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18653162121。

  现在,我想咨询律师:我现在主张继承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案件详情:我和赵军是亲兄弟,父母在10年前相继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当时,我们都没有提出分割,房屋实际由弟弟居住。今年年初,我提出要求继承父母的房屋,不料遭到弟弟的反对。
  我们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我当然也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弟弟则认为房屋现在是他居住,所有权理所应当就是他的,和我没有任何关系。而且父母去世已经10年,现在请求继承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均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山东舜翔律师集团副主任苏红点评:

  本案中的房屋系父母遗产,同为法定继承人的赵先生和弟弟都未明确表示放弃,应视为接受继承。对于房屋未分割的,一般可以视为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赵先生是在弟弟提出异议时,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诉讼时效应该从异议时计算。因此,赵先生主张继承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应受法律保护。

  父母10年前相继去世,遗留一套住房。市民赵先生现在打算继承父母的遗产,弟弟却认为哥哥赵先生的继承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近日,赵先生致电山东舜翔律师集团副主任苏红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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