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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用假离婚证过户房房产新闻产 致上千万房屋处扣押状态

新闻来源:网易  2018-09-11 20:57

庭审现场,娄某、袁某、邵某对起诉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但娄某否认是自己指使,他称:“事发是2015年,当时我并不赞成用假离婚过户,是受领导刘某的提议,为其办理假婚姻证做房产过户,后来我联系到袁某,根据袁某的要求,只是中间传递了照片、暂住证复印件,不知道具体做什么。”

此外,邵某说:“离婚证、离婚协议这些证件是我找路边的人做的。离婚证件已经扔了。”在去顺义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当天,邵某获利16万现金,其中4万给了中间人。

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导致价值上千万的房屋过户,目前该房屋属于扣押状态。

娄某从中获利人民币24万元;袁某获利人民币9.5万元;邵某获利人民币16万元,并将其中4万元给予中间介绍人。经查,山西省某区民政局没有刘某与张某的婚姻登记记录。三被告人后经电话传唤到案。

截止记者发稿时,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袁某的辩护人表示,对指控罪名没有异议,并指出袁某并非办理假离婚证的策划人,也没有具体实施伪造国家机关的证据,只是做了一个中间人,传递了相关资料,发挥的作用有限。另外,袁某主观恶性较小,在本案之前并没有违法犯罪处罚。第三,袁某经办案机关电话传唤到案,虽然起初存有侥幸心理,但后经办案机关教育,如实供述,并积极认罪悔罪。

案情 三名被告伪造离婚证件被诉

张海桐

法庭辩论 被告人表示法律意识淡薄

据了解,娄某有二手房买卖经验,和袁某认识七、八年,二人曾是同事,“刘某出钱,我将照片等材料交给袁某,当时转账给袁某一笔定金。”

(原标题:三人用假离婚证过户房产 致上千万元房屋处扣押状态)

关于房本复印件、网签合同、照片等相关过户材料,邵某在庭审中称:“是袁某或者他爱人提出做离婚更名,问我需要什么材料,我说需要离婚证、离婚协议和照片,然后把材料给我了。”

公诉人指出,2015年3月,在北京市顺义区,被告人娄某指使袁某伪造刘某、张某的离婚证件,袁某经人介绍,委托邵某伪造上述证件。后邵某在娄某、袁某帮助下,通过他人(未在案)伪造了刘某和张某在山西省某区民政局的离婚证,并使用该证为刘某、张某办理了位于顺义区某小区某楼1至2层全部的房产过户手续。

庭审 被告对罪名没有异议

此外,袁某称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给家人和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以后绝不做此类事情。邵某在庭上也表示法律意识淡薄,希望法官能从轻处罚。

同时,袁某称自己是个“传话的”。“娄某提议能不能使用假结婚证办理过户,我联系从事房产行业的邵某询问这事儿,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是邵某告诉我的。”袁某表示,自己获利十万元,分两次交付。

公诉人陈述,三名被告人传递、伪造假离婚证手续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拘役、管制并处罚金。考虑到娄某、邵某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构成自首;袁某到案后期如实供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三人因用假离婚证过户房产,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起诉。9月25日上午,该案在北京顺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时,三名被告人对起诉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三人承认从中获利10万至24万元不等。截至记者发稿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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