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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房产新闻调查:郫都2万亩土地如何激活

新闻来源:中华网  2018-05-11 02:49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房产新闻调查:郫都2万亩土地如何激活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今年两会“部长通道”上介绍,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经全国人大法律授权,从2015年开始,全国有33个地区开展了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两年多来,各试点地区坚守底线、大胆实践,已经探索总结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不仅如此,集体土地不像国有土地由土地储备中心进行土地一级整理,集体土地上市前谁来投入?郫都区在试点过程中明晰了产权主体,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界定为土地入市主体,已经建立了65家资产管理公司。这些公司负责村集体包括土地等资产的经营管理,不过,受到人才等各方面因素影响,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能力参差不齐,这也制约着集体土地入市。

还有一个可能即将面临的问题,试点政策没有关于农村土地二级市场的明确意见,也就是说,当受让方获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之后再次出让现在没有政策支撑。这个问题事关改革推进进程,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全国正在开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的试点改革工作,郫都区接到了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改革的工作,现正在拟定实施方案。

2月15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17年年会”上表示,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关键要打好两场硬仗。一场硬仗是激活市场,另一场就是激活要素。被认为是重头戏的激活要素就是深化农村土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郫都区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入市主体的认定。郫都区统筹局负责人表示,《民法总则》出台之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不具备法人资格,郫都区明确村委会、村民小组等自治组织,都不直接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实施主体,而由具有市场法人资格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实施主体,经授权代表农民集体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经营和入市。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房产新闻调查:郫都2万亩土地如何激活

“按照立法与改革同步原则,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形成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待批准后,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姜大明表示,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充分吸收了改革试点成果。

按照部署,今年年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试点改革就将完成。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今年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实际上,这只是试点面临的其中一项现行法律不适应。郭晓鸣认为,在实践中,因部分法律法规滞后于实践、相互冲突和条款缺失,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存在关键性制约。尽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极具重要性和紧迫性。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还面临着规划的限制,由于必须坚持耕地红线不突破,集体土地入市不失控,试点地区都制定比较严格的规划限制和用途管制。郭晓鸣说:“这些都是大尺度的规划,没有到具体地块。”

战旗村有一家被称为成都“普罗旺斯”的“妈妈农庄”,是四川第一家规模化种植薰衣草的基地。受让方想依托“妈妈农庄”建成集购物、餐饮、娱乐、酒店、文化、创意为一体的特色商业街。战旗村也希望从传统农业向旅游业转型,建设乡村旅游目的地。

郫都区的具体做法就是,参照国有建设用地征收标准,结合基准地价、规划用途以及入市方面的差异实行分级划分,由入市地块的集体经济组织按成交价总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政府将此项调节金专项用于农村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真正实现取于农村、用于农村。

在试点政策中,郫都区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了用途管制,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只能用于旅游、商业、工业等。

正是在这一系列破解难题过程中,郫都区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明晰产权主体,推动规范入市;围绕“基础管理、入市管理、配套管理”出台了21个配套文件,形成了完备的规则体系;探索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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