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了房地产去库存的具体措施:一是夯实政府主体责任,不断完善调控机制。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分析和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二是严格房地产用地管控,引导企业转型发展。对商品房库存量较大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不再对其供应的新的普通商品住房开发用地。三是优化房地产规划布局,不断提升住房品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住房建设总量和供应结构,适应汉中“高铁时代”到来、“二孩政策”落地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布局。四是最大限度实行棚改货币化安置,积极促进库存消化。提高货币化安置率,货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50%,力争达到80%。对2016年1月1日后棚户区改造征收对象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每套共奖励1万元(其中,中省资金8000元,市、县区资金各1000元)。五是大力支持农民进城购房,用足用活惠民政策。打通“普通商品房、移民搬迁房、保障性住房”三房政策通道,适时回购存量商品房作为移民搬迁房和租赁型保障房房源,凡农民自愿到城镇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含经适房、限价房)的,可按移民搬迁政策规定享受财政补贴;凡进城农民申请公租房的,可享受2%的租金优惠。六是认真落实信贷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支持个人消费。进一步落实住房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住房契税、增值税减免的优惠政策。七是大力营造房地产发展良好环境,积极拓展租赁市场。适当放宽行政事业性收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的缴纳时限,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买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八是加大宜居城市宣传力度,吸引周边地市群众到汉中购房定居、投资兴业。
该《意见》的出台将为汉中市房地产去库存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及社会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记者 吴昌永 通讯员 牛长福 李翼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去一降一补”精神和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去库存优结构的若干意见》,全面促进汉中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近期,该市出台了《关于房地产去库存优结构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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