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周报记者 韩一奇
因财务造假及信披违规,北京文化成为了2021年A股开市后首家暴雷的上市公司。
1月3日晚间,北京文化(008802.SZ)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北京文化一同披露的还有《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称北京文化2018年年报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多计营业收入约4.6亿元,多计净利润约1.91亿元。
1月4日开盘后,北京文化一字跌停至收盘,报收5.28元/股。
近年来,北京文化催生了多部爆款作品,如《我和我的家乡》、《战狼2》、《芳华》、《我不是药神》、《流浪地球》等,并凭借其持续输出优质作品的能力被业内称为“爆款电影发动机”。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2020年4月,北京文化原副董事长娄晓曦就曾通过微博实名举报北京文化系统性财务造假。
1月4日,时代周报记者就“如果北京文化信息披露违规成立被证监会处罚,哪些股民符合维权条件、维权成立的赔付结果是什么”等问题采访了专注于资本市场证券争议解决纠纷的相关律师。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杰和王宁表示,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过北京文化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28日收盘时仍然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符合维权条件。
1月4日,记者多次致电北京文化但均无人接听。
如何维权
“如果北京文化信息披露违规成立被证监会处罚,股民是否可以维权?维权成立的赔付结果是什么?”这一问题成为了北京文化股吧股民热议的焦点。
根据我国证券诉讼法律法规规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在相关的股民维权平台上,包括崔杰和王宁等律师已经开始承接相关赔偿诉讼。1月4日,时代周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专注于资本市场证券争议解决纠纷的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杰和王宁。
崔杰律师称,若北京文化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成立并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因此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要求北京文化承担赔偿责任,并可要求负有责任的北京文化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赔付结果,王宁律师表示,若投资者维权成立,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北京文化赔偿: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据崔杰和王宁介绍,股民需要准备的证据包括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者证券开户信息单(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投资者预期获赔的投资损失金额、资者证券交易的流水和对账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交易流水应包含自首次买入至今完整地交易记录等,维权股民可联系010-65876666。
值得一提的是,与北京文化不断推出爆款影视作品对应的,还有股东的不断减持情形。
据不完全梳理,2019年,北京文化股东累计减持超百次。到了2020年,北京文化的减持类公告也并未停歇。
1月3日晚间,公司再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力控股)日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11.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公告称,华力控股减少北京文化股份的目的是自身资金需要。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文化目前并没有实际控制人。
截至目前,北京文化前四大股东均为机构投资者,分别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西藏金宝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华力控股。持股比例分别为15.60%、10.87%、5.29%和5.00%。
据北京文化2020年12月披露,公司股东人数为7.03万人。相关财报显示,北京文化2020年前三季度共计实现营业收入1308万元,净利润为亏损1.17亿元。
根据退市新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扣非前/后孰低为准)且营收低于1亿元,将被ST,北京文化面临着被ST的风险。
此次被立案调查无疑更令北京文化7万投资者“雪上加霜”。
原高管曾实名举报
四份公告,成为了北京文化在2021年开市后第一个交日易遭遇一字跌停的直接导火索。
1月3日晚间,北京文化接连发布四份公告,包括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显示,经北京证监局调查,北京文化于2018年部分项目收入不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导致公司于2018年度多计营业收入约4.6亿元,多计净利润约 1.91 亿元,2018 年年报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北京文化内控层面的缺陷和信披问题也被监管机构点名。
北京证监局在警示函中称,北京文化未能对收购子公司进行有效整合,缺少对子公司项目管控、预付资金管理与监督等关键控制环节,内控设计层面存在缺陷。公司2018 年年报中内控自我评价报告部分并未披露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该信息披露不准确。
业内人士指出,“未能对收购子公司进行有效整合”正是指2014年北京文化收购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世纪伙伴)一事。
此外,北京文化董事长兼总经理宋歌、财务负责人张云龙、董秘陈晨因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也被监管机构点名,予以警示并将违规行为进入诚信档案。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4月,北京文化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18年度、2019年一季度、2019年半年度以及2019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差错进行更正,令市场大跌眼镜。
调整后,北京文化2018年度营业收入减少4.6亿元、净利润减少2亿元。一场内斗大戏也拉开帷幕。
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发布后的第二天,世纪伙伴董事长、北京文化原副董事长娄晓曦通过微博,实名举报北京文化系统性财务造假。
此外娄晓曦还在微博中称,高管宋歌、张云龙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欺诈发行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职务侵占罪,举报材料已获证监会受理。
对于娄晓曦的举报,北京文化在微博上发布声明称,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前法人、董事长娄晓曦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已出逃海外。娄晓曦已于2020年1月1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正式立案,目前此案正在侦查过程中。
1月4日,时代周报记者试图就“此次公司遭证监会立案调查是否与娄晓曦举报有关”等问题致电北京文化证券事务办公室,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