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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出重拳 提升资本市场治理能力

新闻来源:网络整理  2021-03-05 15:00:29
“零容忍”出重拳 提升资本市场治理能力

  截至目前,2020年以来中国证监会累计作出行政处罚250余份,罚没金额合计40余亿元,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市场高度关注、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持续释放对证券违法活动“零容忍”的高压信号。

  日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专家指出,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愈加完善。展望2021年,在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持续完善、投资者民事赔偿渠道更加畅通、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行政手段有效配合下,资本市场治理能力将进一步显著提升。

  “零容忍”信号强烈

  专家表示,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2020年以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会议也多次提出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同时,多桩影响恶劣的案件被立案调查、从重处罚。政策面释放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一方面,对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2020年以来,证监会对康得新、獐子岛等财务造假案件从重处罚,累计对宜华生活、豫金刚石等50多家上市公司涉嫌信披违规立案调查。康得新、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等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追究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责任。涉嫌财务造假的千山药机董事长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嘉化能源时任董事长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被立案调查,ST岩石时任董事长内幕交易自家股票行为遭到严惩。此外,万联证券等中介机构涉嫌未勤勉尽责行为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上述案例反映了当前资本市场违法行为主要类型及变动趋势,彰显了证监会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执法态度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监管理念。”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惩治力度,意味着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要求上升到新高度。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处获悉,下一步,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将严格落实《若干意见》要求,不断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对各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净化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良好市场秩序。

  完善证券执法司法体系

  专家表示,在不断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完善证券执法司法体系将是明年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一大看点。

  “‘零容忍’意味着要花大力气建立健全资本市场法治环境,让资本市场在制度和法律的框架内有效运行。市场各参与主体均应知道行为边界,守好底线,这样,资本市场生态将会不断净化,并形成健康的良性循环机制。”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表示。

  法治供给方面,刑法修改、期货法立法正有序推进。对于2021年预安排的重点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12月21日在记者会上介绍,将制定期货法、印花税法等法律。

  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日前表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证监会将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力争在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建设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推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体制,显著提高证券违法犯罪成本,进一步畅通投资者权利救济渠道,明显改善资本市场秩序,用五年左右时间推动建成更加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更加健全的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体制,促进证券执法、司法透明度、规范性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形成从法守信、规范透明、开放包容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这主要包括完善资本市场法律责任制度体系,构建有利于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执法体制机制等。

  形成立体化追责合力

  专家指出,对证券违法活动持续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还要凝聚合力,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与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有机衔接,构建全方位、立体式追责机制。

  在投资者民事赔偿方面,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在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提问时表示:“证监会高度重视证券集体诉讼工作,成立会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投保机构抓紧推进相关工作。”

  加强证券领域“行刑衔接”也是形成立体化追责合力的重要一环。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看来,当前加强证券执法司法、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还面临一些体制机制性问题。其中,证券犯罪刑事追责有待加强,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相对滞后,加之量刑低、缓刑多,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作用有限,立法周期难以适应资本市场形势快速变化和有效打击违法活动的需要。《若干意见》对上述问题予以统筹解决,无疑将极大提高政策执行力,提升监管威慑力,强化监管合力。

  还有专家表示,深入开展跨境监管和执法合作,研究建立打击跨境证券违法犯罪执法联盟,加强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已提上日程。这将进一步发挥协同监管“组合拳”威力,推动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资本市场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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