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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天津落户政策有变!这些人容易了

新闻来源:  2019-08-24 13:04:15

天津公安机关推出

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十项措施

7月10日起开始实行

其中规定:

老人来津投靠子女满三年即可落户

为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7月4日,天津市公安局在我市“一制三化”改革提出的“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基础上,推出了创新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十项措施,涵盖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各项内容,涉及放宽政策、简化流程、减少手续、强化管理等多个方面。

此次推出的“十项措施”

有四大亮点

▼▼▼

1放宽外省老年人投靠子女在津落户

进一步放宽外省市老年人投靠子女在津落户条件,将申请人在津居住年限调整至3年。

2调整返津政策

对曾经从天津迁出户口人员,取消了在津“合法稳定就业”要求的限制,只要在天津有住房且在津居住(办理居住证),本人就可以回津落户。

3下放业务事权

18周岁以上出生落户、无出生证落户、年满18周岁居民变更姓名可在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服务处所、职业、文化程度、身高等可在社区警务室直接办理。

4简化核准权限

18项原来需要审批的业务直接下放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包括:原来的3类出生登记(1至16周岁补报往年出生、非婚生子女、离婚生子女)、5类外省市投靠(投配偶、投子女、投父母、投继父母、投养父母)、6类事项变更(18周岁以上以下改民族、18周岁以下改姓名、改籍贯、改台湾籍贯、改出生地)、3类恢复户口(改派、退学休学、出国境人员回国)以及补发户口簿。

天津市公安局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十项措施

一、降低准入条件“放宽办”。优先解决存量人口,进一步放宽外省市老年人投靠子女在津落户条件,将申请人在津居住年限调整至3年。

二、调整返津政策“优化办”。对因上学、毕业分配、工作调动、投靠亲属等原因户口迁往外省市的原我市户籍人员,凡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已返津居住生活的,可以申请本人回津落户,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三、规范操作流程“公开办”。完善调整户口登记管理有关操作规范,编制户口受理标准化目录,对群众办理户口菜单进行全面“瘦身”,并通过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下放业务事权“就近办”。将市内户口迁移、年满18周岁居民变更姓名等分局事权业务下放至派出所办理,将部分动态户口项目变更下放至社区警务室办理,为群众就近办理户口事项提供便利。

五、简化核准权限“马上办”。将国外出生落户、非婚生子女出生落户、“外省市三投靠落户”等18项需要申报核准的户口事项简化为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六、压缩核准时限“加快办”。缩短户口申报核准周期,将市局、分局、派出所户口核准时限由15个、10个、5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10个、5个、3个工作日,减少群众等待时间。

七、取消复印材料“直接办”。全面推行户籍窗口电子档案管理,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业务无需提供复印件,对确有保留纸质档案必要的由公安机关自行复印留存。

八、创新业务模式“网上办”。升级天津公安APP业务功能模块,推出17项户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业务网上全流程受理模式,实现线上线下业务融合。

九、拓展服务载体“随时办”。开通移动支付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网上缴费系统,依托户政业务自助受理设备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厅”,实现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领取、准迁证自助打印,打造“365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模式。

十、约束失信行为“依法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代办户口“黑中介”,严格执行户政管理“黑名单”制度,对采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方式违法违规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个人或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纳入失信记录。

综合 | 天津广播、津云、平安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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