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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市张女士向生活报反映,去年8月份,她与哈尔滨晨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业地产”)签订了一份委托装修代销合同,张女士名下的一栋房产交由晨业地产进行装修、代销,但是合同签订8天后,中介公司单方面毁约,且迟迟不提赔偿事宜,张女士的不动产证也无法取回。
合同刚签 家已搬完 中介通知合同取消
据张女士介绍,2018年8月16日,她与晨业地产签订装修代销合同,合同大致约定张女士名下哈尔滨道外区大方里小区的一栋房屋,交由晨业地产代为办理交易,房屋建筑面积为48.64平方米,成交价格为32万元。合同签订后张女士将钥匙交由晨业地产保管,由晨业地产负责装修房屋并代为销售,并约定张女士配合办理更换不动产证,合同手写其他事项中还显示:如房屋在12月20日仍卖不出去,中介全款收回该房屋,张女士配合办理委托公证。
但是8月24日,张女士接到中介的通知,说合同内容有违规条款,不能继续执行,需取消该合同。张女士对取消合同不能接受,因为得到通知时,张女士已经搬完了家,将钥匙交到中介人员手中,且张女士也已将房产证等材料递交到房产部门,用于办理更换不动产证,且办证票据也在中介人员手中。
张女士多次找到中介公司协商赔偿,但是中介公司均以“合同签订时间较短,没有产生损失”为由,拒绝赔偿。
转眼到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2018年12月20日,张女士再次来到晨业地产,一位自称是公司总经办主任的葛主任接待了她。葛主任表示她刚到任,还不了解,需调查了解后答复。可张女士这一等又是俩月。
中介称自己没有违规 仅愿意赔偿1000元
2019年2月15日,记者与葛主任取得联系,葛主任表示经过调查了解,与张女士签订的房产委托装修代销合同中手写的有关委托公证的部分,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因此合同不能生效,故在短期内就通知张女士取消合同,因为时间较短,并未产生损失,因此不涉及赔偿事宜。
记者询问具体违反了哪项规定时,葛主任表示需要查找,之后再回复记者。随后记者再次致电葛主任,始终无人接听。
3月26日,记者来到位于哈市先锋路577号的晨业地产的总部,找到葛主任。对于张女士提出的赔偿自己搬家费用,以及房屋空置7个月的各项损失共计2万元,葛主任说:“我也做不了主,需要沟通业务员及公司总经理进行协商,并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张女士。”记者表示请公司总经理现场出面协调,葛主任说:“经理不在公司,不方便见面。”
3月27日,记者再次致电葛主任,电话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张女士则向记者反映,26日见面协商后,葛主任电话答复张女士称晨业地产没有违规行为,但是愿意赔偿张女士搬家损失1000元。
对此,张女士表示不能接受:“房子空了7个月,家里的冰箱、彩电都打折处理了,又找了搬家公司,现在办不动产证的票据还在中介手里,他们不配合我去房产部门取证。就想赔偿1000元了事,太欺负人了!”
合同里的公证条款违规 可签合同前早有通知
记者随后咨询哈市相关公证部门了解到,2017年8月16日,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通知中规定一条“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置的全项委托公证”,像张女士这种合同里的个案情况,确实不予办理委托公证事宜。
对此,张女士表示,她与晨业地产签订合同是在2018年8月,按照公证部门说法,此时“五不准”通知早已下发近一年时间,中介公司就是在明知不可为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代销合同。
张女士说:“我有种被骗了的感觉,他们是专业中介,明知不许公证买卖房产,却签订了这种合同,毁约后又不承担赔偿责任,谁还敢在晨业地产交易房屋呢?”
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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