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襄阳买房
对于绝大部分家庭来说
都是一笔很大的开支
今天的新闻就与买房有关
因为一字之差
襄阳一名女子买房时
摊上大事了
……
是定金还是订金?一字之差起纠纷去年夏天,市民肖女士通过樊城中原路上的天天找房,看中了一套二手房。
达成购房意向后,肖女士向中介公司交付了五万块钱定金,并与房主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为八十万,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交付,剩余的五十多万为分期付款。
就在合同签完后不久,肖女士家里出了点状况。原来肖女士的钱买了网上理财取不出来了。
由于凑不齐首付款,肖女士决定取消这次交易,并希望中介能够退还交付的定金。
天天找房中介表示,五万块钱定金早就转给了房主,现在肖女士单方面违约,要扣除相应的费用,房主需要扣掉三万,中介费需要八千,肖女士最终只能拿回一万多。
肖女士认为中介克扣太多,而中介方面表示,按照合同约定,肖女士如果违约,不仅拿不到定金,还应当赔付一笔违约金。现在能拿回一万多,已经很不错了。
对此,肖女士不认同,因为合同虽然写的是宝盖头的定金,但房主给自己打的收条上,写的是言字旁的订金。
中介负责人说:“言字旁的订是可以,但前提合同没有签,可以退定金。但是现在合同已经生效了,房主只是单纯写错了一个字。”
这名负责人表示,房主本来是准备完成交易后,拿着购房款去买新房,现在因为肖女士单方面违约,房主拿不到钱,也承受了一部分损失。所以,房主已经做出了最大的让步,肖女士想要回更多的钱,只能去打官司。
以哪个为准?律师表示要看先后顺序对此,有律师表示,宝盖头的定金属于是定金条款,交付后即使合同不履行,也不得要求返还。言字旁的订是预订的意思,如果合同因为客观原因不能履行,可以要求返还。
在合同里的定金跟收条中的订金不一致的情况下,到底该以哪个为准呢?律师表示,主要是看先后顺序。
中介负责人表示,合同签订了,就应该打收条,但是当时疏忽了。他们去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经理说让他们把定金的收条拿出来,当时阿姨在说“定”金收条忘记打了,房主就当着面给她打了个“订”金收条。
律师认为,房主打收条的时间,发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的时间之后,就应当以后面写的为准。购房人可以要求房主退还言字旁的房屋订金。
不过,虽然肖女士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定金,但对于单方面违约给对方带来的损失,仍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房产交易涉及金额较大
一旦出现纠纷
可能面临巨大损失
买卖房屋前一定要小心谨慎
来源:云上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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