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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扩大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统筹范围

新闻来源:未知  2017-11-21 14:47

  中国最为基础性的土地制度改革,正在进入深水区。而触碰多方存量利益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其试点在十九大胜利闭幕之后,亦多有新进展。 

  2017年12月31日本应是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工作的截止期限。不过,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此做出延长试点工作授权期限的决定。在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近三年到期之后,将试点授权期限再延长一年。 

  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之后,国土资源部已经开始考虑部署,扩大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的统筹范围,让批准试点的33个市县地区,更多统筹进行包括宅基地、征地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内的改革试点,而不再是分项进行。

 批准延期

  “延期的事情,半年前基本上在系统内部就已经有了共识,这也是我们向国土资源部反映的来自基层一线试点地区的意见和建议。”11月8日中午,中部地区某省国土资源厅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这个省份有两个市县在三年前被授权进行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工作。 

  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是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这三个领域,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环节,也是各方利益交织最为密集、潜在矛盾最为集中的环节。 

  2015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正式拉开大幕。 

  这项改革试点,在国土系统内部又被称之为“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根据《决定》,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暂停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6个条款,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该授权的期限将于2017年12月31日届满。 

  记者了解到,从2017年上半年开始,国土资源部根据试点一线反映的综合情况,开始考虑试点延期的可能性,并就此征求了地方政府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国土资源部起草了关于试点延期的请示,报请国务院法制办。 

  国务院法制办在征求了住建部、农业部、全国人大常委会等部门的意见之后,报送至国务院,再送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最终由全国人大做出了试点延期的决定。

 试点难点

  多位试点地区国土资源职能部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形成了很多有益的经验,但是,在一些领域的难点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的尝试和探索,而这即是试点工作授权延期一年的主要原因之一。 

  “《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工作还没有结束,试点形成的经验,可以更多地为修订《土地管理法》提供实践层面的支持,从这个角度而言,延长试点的授权期限,做到与《土地管理法》的修订进程一致,也是较为合理的。”一位地方国土资源厅的人士告诉记者。 

  在此之前,国土资源部曾专门组织人力,就三项试点的开展工作展开督查、调研,了解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国土资源部多位高级官员皆曾表示,试点工作推进的重要原则之一,是“问题导向”。在调研汇总的内容中,一些试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也被反映出来。 

  多位基层试点地区职能部门人士向记者表示,在试点工作中,如何协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开展的试点工作与农村土地利用的效率问题,是他们在试点实践中感受较深的问题。从开展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来说,他们希望试点工作和未来的土地制度,能够更好地协调改革和效率之间的关系。 

  除此之外,如何平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开始后,其有效保障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和项目建设效率之间的关系协调问题,也广为地方政府关心。因为试点在征地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都与现行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等方面的问题高度相关。 

  “总之,在延长试点的一年内,希望能够在这些问题的难点领域形成更多的共识,并且设计出更为科学的改革操作方案。”前述中部省份国土资源厅的人士向本报记者评价。

  扩大统筹

  多位中央部委、地方国土资源厅的人士均向本报记者表示,国土资源部已经基本确定,在试点授权延长的一年时间内,将进一步扩大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的统筹推进的范围。 

  记者了解到,2015年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启动之时,试点工作是分项进行的,即各试点市县,原则上只进行“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征地制度改革试点”三项中的一项。而各试点地区“统筹推进”则是从2016年下半年才开始的。 

  所谓“统筹推进”,即是指一个试点市县,同时试点两项,甚至三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这样有利于经验的积累和在实践中探索、发现问题,从而形成更为科学的改革方案,并为《土地管理法》修订工作提供支持。 

  “从试点工作前期的情况看,征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市县,部署得相对比较少。”前述地方国土资源厅人士告诉记者,而征地制度改革恰恰是改革试点与现有各方存量利益关系交织点所在。目前,国土资源部希望通过进一步扩大统筹推进试点的工作力度,以积累更多的经验。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近期则表示,土地制度改革与单纯的行政审批制度等改革不同,试点地区从制度设计、工作布置、实践操作到效果反馈周期较长。所以,试点授权延长,是十分必要的。 

  记者了解到,国土资源部已经做好准备,将扩大统筹范围之后,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即时总结,作为对《土地管理法》修订的支撑,确保试点工作与修法工作“相向而行”。 

  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已经开始着手,提前开展《土地管理法》修改相关配套法规的研究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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