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4)房屋赠与公证书;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2、申请人身份证明: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2、办理公证。
b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日期。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a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1)房屋赠与申请表;
(3)房屋户型平面图;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根据《合同法》规定,房产属于不动产,在办理赠予时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赠予过户,进行房屋赠予过户;否则,属于无效赠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予关系的成立,以赠予物的交付为准。房屋赠予过户,如根据书面赠予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予关系成立;未办理房屋赠予过户,但赠予人根据书面赠予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予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予有效,但应令其补办房屋赠予过户。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契税收据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析产基本步骤:(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
d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e委托书。
办理手续为:带上房产证、户口本、丈夫死亡证明书、继承人身份证明、结婚证,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共同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取得房产继承公证书后,就可以到房产中心申请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并交纳相应税费。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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