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新购一套住房,房子的产权人只登记了女方的名字,能以夫妻双方的名义共同贷款么?未登记产权的男方缴存的公积金能参与贷款额度计算吗?
可以办理,但要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借款人,其中一人为主借款人;
2主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
②必须为购房人。
③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宜昌区域内;
3未登记产权的一方,公积金缴存状态为正常,可以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4符合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其它条件。
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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