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中州路南阳市银行占用人行道多年,行走的行人极为不便,一米宽人行道被占了希望的一半的企业也到人民路。我们将密切关注它。
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设立在城市道路人行道摊位;
(B)未授权的职业或挖城市道路的人行道;
(三)擅自建设的建筑物和城市道路人行道结构;
(d)不设置广告牌或其他漂浮物挂在城市街道或人行道路灯照明设施;
(E)不改变批准使用车道的;
(六)其他损害,城市道路路面行为的侵犯。
对违反市政设施的,应当给予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不这样做,应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