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测评 > 房地产500强测评 >

对于保险公司的公众意见偿付能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合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新规

新闻来源:网络整理  2020-10-27 18:00:49
对于保险公司的公众意见偿付能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合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新规

  对于保险公司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新的偿付能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合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规定

  金融时报本报记者邱薪

  7月30日,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人民中国的社会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银行(以下简称“草案”)。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向保单持有人的能力。目前,保险公司的监管偿付能力仍然使用原来的2008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险业自2016年正式实施的第二代的补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规定, “的修订提上日程。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稿”吸收的赔偿结果,因为第二代的实施,第二代的原则优秀的监管规则,为部门规章要求的提高了一个框架,进一步完善管制措施,以改善他们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防范和化解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

  合规的条件增加到三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只有一个要求,即“保险公司应具有资本的风险和业务规模的偿付能力,确保不低于100%的偿付能力充足率。“。

  该“草案”是中国保险市场,并在实际的金融监管改革的国际潮流的结合,明确提出偿付能力监管,“为的定量和定性监管要求发展中国银保监会以风险为导向的资本要求,市场纪律的组合机制的具体规则,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状况,整合风险,风险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的综合评价,并采取监管措施,依法能力。“。

  “这个重要的修订表明,具有中国特色的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的三支柱框架构成一个正式的部门规章。“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三支柱框架下,“意见稿”偿付能力指标将扩展到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偿付能力充足率集成的,全面的风险评价三个有机联系的指标。只有同时满足不小于50%的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总体偿付能力充足率,总体风险评级在B类或上述三个条件,它属于公司偿付能力标准。

  根据以上三个条件,在2020年第一季度末,行业偿付能力不达标,一共有四家公司,分别是人生一百年,中法人寿,君康仁寿,渤海财险。

  合规性措施不增加至12

  对于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达标,有什么监管措施?“征求意见稿”明确,不符合该公司的偿付能力,银保监会应根据风险和保险公司的风险程度的原因,采取依法适当的监管措施,而且必须考虑到行动的监管措施并根据其风险成因选定措施,进一步强化刚性约束的偿付能力监管。

  具体而言,监管措施从原来的9到12增加。其中,监测的谈话,要求保险公司提交的措施,以防止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恶化或改善风险管理方案,以限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限制向股东分红的其他四个一定要采取。根据不同的病因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银保监会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包括责令增加资本,责令停止部分或全部的新业务,责令调整其业务结构,经营和限制资产增长速度,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商业广告,责令其进行资本重组,或限制比例的形式投资。

  多种措施,加强对主要责任

  “草案”的另一个重要修改是加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的责任主体。

  在组织结构上仍然存在,“保险公司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负责公司的偿付能力的管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以及相关专业委员会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责任和权力的部门,并指定负责偿付风险管理作为首席风险官的高级经理“等,同时增加了”保险公司应当采取就业协议,书面承诺等。,造成公司专门为偿付能力风险和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有权收回赔偿已取得。“。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通过在同一时间既法规和薪酬清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确保其职责的合规绩效。

  此外,“”草案“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和完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建立完整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滚动式三年资本规划的发展。“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举措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管理的责任主体,加强保险监管的消费者利益的偿付能力和保护。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房产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最新资讯

滚动播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