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房企的日子并不好过,不少小房企选择了破产。问题也开始凸显,房企一旦破产,势必会出现或多或少的烂尾楼。面对房企的破产公告,已买房却尚未建成交付的业主最关心的问题是,到底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1.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在期房按揭中,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支付了首付,贷款银行以购房人的名义付清了余款),购房人即可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地产登记处申领《房地产证》并取得房屋所有权。
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亦不生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2.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第一,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所购房屋被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购房人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第二,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地产企业尚未转移所有权,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破产管理人即有权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接受价款并转移房屋所有权。
说起来容易,但真正维护起来却是难上加难。如果幸运马上有开发商接盘还好,但更多的是上述破产房企的一个个烂尾维权。
烂尾的楼盘如何确保有人接手?业主的权益谁来保护?还得依靠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相关法规的完善等等。
不过,这也给广大买房人提了个醒,看房买房一定要谨慎!对于项目产品、配套,尤其是品牌、口碑都要摸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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