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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半年,中央部委连发24道“金牌”!下半年楼市更“稳

新闻来源:  2019-07-31 15:07:23

2019年上半年,中央部委24次对房地产表态,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央对“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是下定决心的,是大原则,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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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们知道,在中国房地产市场,政策对市场的影响最大,供求、人口等等,只能是辅助作用。

比如某些城市,去年上半年还轰轰烈烈列,下半年就冷若冰霜,这与供求和人口关系大吗?可能有,最重要的是政策。

梳理了2019年上半年中央部委的24次对房地产表态,希望能给大家认识市场带来一些帮助。

1.

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

2.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职住平衡要求,推动雄安新区居民实现住有所居。

针对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

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严控周边房价,严加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

制定与住房制度相配套、与开发建设方式相适应的土地供应政策,完善土地出让、租赁、租让结合、混合空间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等多元化土地利用和供应模式。

探索不同供地方式下的不动产登记模式,创新购房与住房租赁积分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各类社会主体参与雄安新区住房开发建设,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支持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房地产金融创新产品,明确管理制度和运行方式,探索与之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支持在雄安新区设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探索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

3.

下一阶段会继续紧盯房地产金融风险,要对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按揭贷款继续实行审慎的贷款标准,特别是要严格控制带有投机性的开发和个人贷款,要防止房地产金融风险出现大的问题。

我们要继续紧盯房地产金融风险,继续实行审慎的风险管理标准,要继续审慎发放开发贷款和个人按揭贷款,促进房地产金融、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

2019年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工作会议于在北京召开,会议要求加强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5.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19年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中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测,做好贷中贷后检查,确保贷款资金真正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防止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至政府平台、房地产等调控领域形成新风险隐患。

6.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明确指出: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同时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7.

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下一阶段房地产金融政策总的方针不会有改变。

8.

加强房地产贷款的监测,加强对投机性房地产贷款的严格控制,也要防止通过影子银行渠道的进入房地产,要保证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继续保障住房贷款的基本需要,也要对带有投资、投机性贷款严格控制,房地产金融是防范风险的重点领域。

9.

去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运行态势,市场预期也发生了积极变化。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住房的成交面积增速放缓;二是住房的成交价格总体平稳;三是住房预期,也就是市场预期逐渐趋于理性。

2019年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具体要做到五个“坚持”:

第一,坚持住房的定位: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第二,坚持完善“两个体系”。一是住房的市场体系,二是住房保障体系。

第三,坚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分类指导,要不断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考核评价机制,特别是要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

第四,坚持调结构、转方式。特别是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重点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

第五,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大起大落。

10.

国新办举行解读《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吹风会,《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郭玮答记者问时称关于房地产税立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到了这个问题,现在已经列入人大立法规划。有关部门已经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关于房地产政策是否有变化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有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这明确了我们房地产的目的,就是要让全国人民住有所居;明确了实现这个目标的途径就是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明确了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就是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样一个定位,可以说对我们解决房地产问题指明了基本的方向。

去年以来,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全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热点城市房价大幅上涨的势头得到了遏制,形势有所企稳,市场预期也回归合理,可以说房地产政策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今年《报告》中房地产是四句话,要解决好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文字虽然有简化,但是基本的政策取向没有变化。

11.

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民生问题。

当前,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运行,市场预期趋于理性。要坚持一城一策、因城施策,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试点,做好实施过程中的评估和跟踪。要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夯实城市主体责任,落实好省级政府监控和指导责任,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要建立科学的监控体系,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全覆盖,加快建设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全国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为分析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开展有效调控提供技术支撑。

韩正表示,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12.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实施2019年住宅用地“五类”调控目标。

《通知》明确规定,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对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要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

《通知》指出,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科学把握住房建设和上市节奏。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项目,要严肃查处。落实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加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价格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

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采用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工业厂房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后改造成租赁住房,按年缴纳土地收益。

在租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超大和特大城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盘活存量住房资源。

13.

4月3日,银保监会在《人民日报》刊登《以全面从严治党开启银行保险监管事业新征程》,其中提到要继续遏制房地产泡沫化,控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

14.

4月17日上午,关于房价上涨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的问题,毛盛勇表示,总体来看全国目前的房价总体平稳,房地产投资增长有所加快。房地产投资保持比较好的水平,房地产新开工面积有所加快,对于缓解部分地区房价上涨的压力有好处,增加房地产的供给面积,更好地达到市场的供求平衡。

从房地产市场情况来看,大家的预期还是比较稳定的,“房住不炒”的市场定位已经比较清晰了,房子是居住的属性,是消费的属性,改善性需求、刚性需求、新型城镇化推进带来的新增需求,都是定位于消费性需求,这很明确,投资性需求要抑制和遏制,从这个角度来讲,整个房地产市场有一定支撑。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要控制投机性、投资性购房需求。要强化地方政府的调控和管理,因城施策,加强管理。

从整体来讲,房地产市场的预期比较平稳,地价总体比较稳,房价运行也比较稳,房地产市场总体还是平稳的。

15.

4月19日,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

16.

4月19日晚,住建部会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2019年第一季度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按照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确定的月度分析、季度评价、年度考核的要求,住建部对2019年第一季度房价、地价波动幅度较大的城市进行了预警提示。

17.

5月6日,国家发改委就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司长陈亚军在会议上强调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是必须坚持、不能动摇的。

因此应该始终把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这个底线坚持好,城市既要满足刚性和改善性的住房需求,同时又要坚决避免投机者借机“钻空子”,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防止房价大起大落。

18.

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在4月份金融统计数据解读媒体吹风会上分析,从大的数据来看,细项的数据应该在趋势上不会有大的变化。

2019年,人民银行还将继续严格遵循“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以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坚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他介绍,具体有几方面的重点:

第一是配合实施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第二是按照“因城施政”的原则,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第三是会同相关管理部门,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是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和规范,促进形成“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

19.

5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了2019年一季度银行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银保监会统信部副主任对一季度数据解读认为,银行业运行平稳,风险总体可控。

在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增强的同时,兼顾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也至关重要。

银保监会密切关注重点领域风险和苗头型风险隐患,坚持早发现、早识别、早处置,在支持实体经济平稳运行的前提下,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比如坚持房地产融资审慎监管制度,严控银行保险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20.

5月15日,国新办举行4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刘爱华在回答关于房地产投资的问题时提到:

新开工面积等指标保持比较平稳的增长态势对下阶段房地产投资具有支撑作用,房地产投资代表着房地产市场的供给,下一阶段还是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因城施策、一城一策这样总的原则做好调控工作,最终做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工作,实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1.

5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在2019年银行机构巩固治乱象成果的附件中关于房地产行业宏观政策执行的内容这样表述:

表内外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融资;未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资金通过影子银行渠道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并购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等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

22.

据新华社5月18日报,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主体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4月19日对6个城市进行预警提示的基础上,又对近3个月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累计涨幅较大的佛山、苏州、大连、南宁4个城市进行了预警提示。

23.

5月25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19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的演讲稿中提到,要特别警惕境外资金的大进大出和‘热钱’炒作,坚决避免出现房地产和金融资产的过度泡沫。

24.

近些年来,我国一些城市的住户部门杠杆率急速攀升,相当大比例的居民家庭负债率达到难以持续的水平。更严重的是,新增储蓄资源一半左右投入到房地产领域。

房地产业过度融资,不仅挤占其他产业信贷资源,也容易助长房地产的投资投机行为,使其泡沫化问题更趋严重。

房地产市场具有很强的区域性特征,不同地区房价有涨有跌都很正常。但是,“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历史证明,凡是过度依赖房地产实现和维持经济繁荣的国家,最终都要付出沉重代价,凡是靠盲目投资投机房地产来理财的居民和企业,最终都会发现其实很不划算。

从以上24次中央部委对房地产的表态,可以看出“房住不炒”乃大势所趋,是必须贯彻落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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