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济南将推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杜绝霸王条款及签订附加条款等
损害购房者权益的行为
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开发企业推行的多为2005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中违约责任不平等或存在霸王条款等行为,个别企业还通过合同附加条款,强制约定“不以取得综合验收备案作为交房条件或未取得综合验收备案”,造成强制交房等问题的出现,侵犯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也成为住宅消费领域投诉的热点。
即将推行的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将杜绝此类霸王条款及签订附加条款等损害购房者权益的行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今年将加强商品房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检查
严密监控违规销售、违规交房的企业和项目,严惩房地产开发企业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群众投诉“不一次公开预售房源”的,存在虚假销售行为或炒作行为的,一经核实,依法依规处理;
同时加强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的审核备案管理,会同工商部门推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杜绝霸王条款以及签订附加条款损害购房者权益等行为,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停止企业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企业,将全市通报并降低企业信用等级,违规情节严重的,移交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