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发通知↓
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开始
时间:即日起,至8月底结束
范围:全市
这6种违法违规行为将被重点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招揽业务,诱骗、误导消费者,或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房屋交易资金。
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那么
专项整治活动将如何开展?
1
三个月内全面抽查
首先开展全面抽查,各区县组织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对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抽查,力争三个月内全覆盖
以门店为单位建立抽查台帐,记录门店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现场检查记录等信息。
2
8月底前完成复查
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举报集中和媒体曝光、涉嫌违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区县要及时进行重点调查,对查实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专项整治期间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8月底前完成复查
随机复查阶段将抽取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复查,8月底前完成。
每月上报不少于1个典型案例
3月至8月,各区县每月上报不少于1个典型案例。
3
加强“规范”引导,定期上门服务
引导机构落实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持证上岗,规范业务承接、加强房源信息核查、规范房源信息发布,依法提供规范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倡导“打造诚信中介,服务百姓安居”。
对网点多、成交量大、影响面广的机构,要定期访谈和上门服务,支持做大做强做优。
4
对相关单位做出具体要求
济南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做好房地产经纪人员实名登记工作,完善行业信用档案管理
济南市房产交易监理所:
要做好整治过程中房源信息查询的配合工作,梳理房屋交易中存在的风险点及防范方法,如保障交易资金安全、房屋限制交易过户、使用首付款偿还卖方银行贷款、为避税约定延期过户等行为存在的风险,提醒房屋交易当事人注意防范。
对查实违法违规行为如何处置?对查实违法违规行为的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要加大查处力度,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记录;
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对于没有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人员的机构,按月及时汇总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对严重侵害公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清出市场。
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