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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成品住宅工程质量 河南省成品住宅实行分户验收

新闻来源:[db:出处]  2019-01-11 12:01:50

本报讯(记者 王亚平)昨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加强我省成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成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严把质量验收,着力推进成品住宅健康发展,并实行成品住宅分户验收制度。

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图 须施工许可前审查

通知指出,要落实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在办理成品住宅项目施工许可前,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施工图一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结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应完成包括内装工作量的各类招标工作,将内装工程连同土建、安装工程一并申请办理各类建设手续。

同时,成品住宅应实施一体化设计。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应在设计的各个阶段协同进行。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同时设计、统一出图,建筑和内装专业协调结构、给排水、暖通、燃气、电气、智能化等各个专业,细化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完成从建筑整体到建筑局部(室内)的设计。

竣工验收时,抽查一定比例进行复核

通知要求实行成品住宅分户验收制度。我省各地市要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可行的成品住宅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河南省成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J41/T194)的要求进行分户验收。已选定物业服务企业的,应邀请物业服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形成分户验收记录,并归档保存。分户验收结果合格后,应将成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单户汇总表张贴在每户(套)内入户显著位置。

在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应抽查一定比例的户(套)数对分户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和复核,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复核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观感质量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没有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成品住宅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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