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0日讯 今天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修订)》。新修订后的《条例》有何亮点?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了专题新闻发布会。
高新区内可设立保税仓库
《条例》规定,省政府科学技术、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高新区投融资、信息咨询、技术交易、知识产权运营、法律和人力资源服务等体系建设。
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应当设立专门的政务服务场所,设置综合办事服务窗口,方便企业和个人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海关等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高新区设立办事服务窗口或者派驻人员,直接办理有关业务,为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提供配套服务。经海关批准,可以在高新区内设立保税仓库,为高新技术企业免税存放进出口原材料、元器件。
高新企业设子公司享优惠
为支持和培育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将高科技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申请相应专项资金的支持。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当优先支持和培育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股权、期权、分红权等激励技术创新的收益分配机制。
高新技术企业在湖南设立的子公司,从认定当年开始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待遇。
为吸引和留住高新技术产业人才,《条例》从户口落地、子女就学、待遇激励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引进高新技术产业人才,企业支出的住房补贴、安家费可列入生产经营成本。
骗取企业认定最高罚5万
与此同时,《条例》也明确了惩罚措施,弄虚作假、骗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的,由颁证机构撤销认定,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收回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并在三年内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追回该企业已经享受的各种优惠,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刘璋景 实习生 肖乾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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