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27日电 央行济南分行网站27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德州农商行)因未按规定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等5项违法行为,被罚款59万元。
来源:央行济南分行网站 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德州农商行的5项违法行为分别是未按规定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相关人员不具备反假专业能力;商业银行查询用户未按规定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备案;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对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排除理由不合理。
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于2021年12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德州农商行警告,并处59万元罚款。
同时,时任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李国永因对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和未按规定对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排除理由不合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于同日处3.5万元罚款。
天眼查APP显示,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在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6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中新经纬APP)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房产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