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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举措:民地产新闻企实惠多乎哉?

新闻来源:新浪  2018-03-17 06:37

  早在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工信部就出台了《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加强管理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财[2009]458号),剑指制造业企业库存积压严重、流动资金紧张、成本费用上升、盈利水平下滑、生产经营困难等突出问题。

  据笔者统计,目前已有12个省级政府下发意见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4个省级政府出台“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通知或行动方案;还有一些省份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工业稳定运行”“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等角度为企业降本增效。

  政策落实之虑

  一些政策本来去年就该实施,但到了一些市区县今年的“降成本”政策中,又改头换面甚至原封不动地放在“降成本”新政的重要位置。

  经济学上有个“逆周期”战略,即在繁荣阶段,避免大幅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扩张经营规模等;到了萧条期,当固定资产及股权的价格均大幅下跌时,逆势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购入股权、扩张规模。

  “降成本”之所以被称作一场战役,与政策层的迅速反应不无关系。

  首先,政策有一个试探期,不能输血过猛。譬如,通过今年以来两次降低电价,全国工商企业电费减少了支出负担约470亿元左右,与一个省级政府全年降成本力度相当;而按照发改委下一步计划,仅降电费一项,预计今明年减负总额将达到1650亿元——不可谓力度不大。

  从具体操作看,某省“降成本”《意见》中明确写道:“城市燃气管道输配价格下降20%以上,全省终端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每立方米3.4元”。而该省某县自行出台的“降成本”意见中,城市燃气管道终端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全省意见中的价格,将政府公信力置于何地?

  此外,尽管人社部、财政部已经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两年内全国工商企业每年可减轻负担1000多亿元,但许多企业“五险一金”仍占工资总额四成左右。

  从政策出台速度看,甘肃、江西、江苏、重庆、广东等地的“降成本”政策今年2月就已经出台,为其中佼佼者。

  第二,政策还有铺垫期,一环扣一环不断深入细化。在下发“降成本”政策之前,安徽分别于1月底、5月中旬下发了《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皖政[2016]1号)和《安徽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皖发〔2016〕21号)。

  更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基层的执行力。就目前政策梳理的情况看,省级政府出台政策轰轰烈烈,省会城市细则也算具体可行,但到了区县一级,有些文件就走了样、变了味。

  有些项目,政策规定得很清楚,只要不在禁止名单内,企业就仅需备案。但从国务院督查的情况看,一些地方政府还要再加上一个“确认”继续审批,且重复审批不在少数。

  据笔者统计,今年以来出台“降成本”政策的省级政府已有28个。

  以上诸多现象,根源还是在于,一些地方依旧把政策当作特权,不仅不主动宣传新政策,还妄图把政策红利作为利益的筹码,甚至以各种方式阻挠资本的正常进入退出,干扰市场运转,进而大幅增加企业成本。

  政策落实,总是最重要也是最具有难度的阶段。

  特别是,当前我国民营经济比例、居民收入占GDP比例、工资占GDP的比例在世界范围来看都还比较低,金融部门和政府部门收入比较高,开展结构性减负势在必行。

  最近一次出台“降成本”政策的省份,恰好就来自正在崛起的中部地区。6月23日,安徽省出台《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第一条就涉及发改委所关注的收费清单问题。

  类似的,湖北省也分别于4月底、5月初、5月中旬下发了《湖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总体方案》《湖北省降低企业成本专项行动方案》和《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条目数从7条上升到8条以及最新的25条意见。

  当然,除了中央、地方给予的减税降负措施外,企业还需练好内功,通过提高管理等方式消化部分成本。降下去的成本,一定要转化为消费和投资的需求,这也是企业“降成本”战役中应有的政策要义。

  从减负力度看,广东预计综合成本较2014年下降5%-8%,年底减负4000亿元,为目前预期减负额度最高;其他明确提出今年减负额度的省份还有湖北、江苏、江西、山东、福建等,安徽则根据实际情况把企业综合成本下降5%-8%的截止时间安排在2018年。

  “降成本”战役打响半年来,从中央到地方迅速反应、积极作为,大部分地区已经开始根据当地实际出台政策,但就目前来看,该战役才刚刚完成初级阶段的布局,许多政策水分需要“挤一挤”,一些明降暗升的现象需要“敲一敲”,一些政策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需要用力打破,从而逐渐涉入改革攻坚的深水区,找到阻碍企业发展的“硬骨头”。

  继2月份以来出台降低企业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等多项政策之后,天津6月再次下发文件,提出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新举措,包括减轻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单位纳税负担、对部分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扩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等。

  撇开其他不谈,在这份意见的末尾,不仅附有《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任务分工》,还颇有新意地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提出了政策落地的硬性要求:自本实施意见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包括执行主体、执行对象、工作流程、执行时间等。省政府督查室要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物价、财政等部门加强跟踪督查,并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每半年公布一次评估结果。

  这就触及了问题的关键。类似于一场手术所要经历的所有环节——拟定手术方式,同意手术,实施手术,术后恢复,回访调查,想要打赢这场“降成本”战役,一个环节都不能缺失。

  尽管政策设计者征集了大量行业专家的意见,但挂一漏万,实际操作中的连锁反应往往比理论上更为复杂。按照过往经验,一些政策都会留有余地、有较长的缓冲期间,个别政策甚至因为对企业影响过大,还会临时“熔断”。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各省出台政策每一项措施,都与企业经营息息相关。降低“制度性成本”作为简政放权的新形式,在多个省份的政策文件中处于显著位置,降低税负成本、电力要素成本、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企业用工成本、物流运输成本也是“标配”。

  实际上,“降成本”任务公开发布不久,国家发改委即刻启动了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的电力改革,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55.6亿元。而就在6月份,发改委还连续两次召开会议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等问题。

  今年2月央行年内首次降准,奏响了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前奏,而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的提出,这场战役才真正打响:我国先后宣布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并于5月份启动全面营改增试点,6月开展民间政策落实问题督查,从7月开始实行全面资源税改革……

  然而,有的省份出台的政策并没有个性指标的描述,多为转达中央文件精神;一些省份关于“降成本”的政策还不够系统化,只是寥寥数笔带过;有的省份虽然设置了专门的“降成本”服务网页,但条目更新稀疏,还存在文不对题等明显弊病,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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