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林权证犹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一样,是权利所有人享受权利的法律依据,是国家法律给予林权权利人应该享有的法律保护。
(第一农经整理)
林权权利的合法保护——林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即,有了这个证,农民才能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
占有土地的法律凭证,还能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因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需要,或因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需要,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必须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才行。
这个证原来只有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二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有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七十年。
第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没有使用年限,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
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是农民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发给个人或者依法使用集体土地的企业、其他组织,使用人不是所有者,仅有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