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
公司简介:
华旺科技控股股东为华旺集团,持有公司39.28%的股份;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钭正良和钭江浩。钭正良直接持有华旺股份2.01%的股份,并通过持有华旺集团53.57%的股权控制华旺股份39.28%的表决权;钭江浩直接持有华旺股份25.62%的股份,并持有华旺集团8.93%的股权;钭正良和钭江浩通过其投资的恒锦投资间接持有华旺集团26.79%的股权。钭正良和钭江浩为父子关系,两人直接及通过华旺集团间接控制华旺股份66.92%的表决权,钭正良、钭江浩父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钭正良为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钭江浩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华旺科技主要从事可印刷装饰原纸和素色装饰原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以及木浆的贸易业务。发行人生产的装饰原纸广泛用于家具、地板、木门等产品的贴面装饰。
华旺科技所募集资金将用于12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
公司简介:
法本信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严华。本次发行前,严华直接持有公司4526.33万股股份,并通过木加林、耕读邦和嘉嘉通间接控制公司1080.00万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606.33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7.75%。本次发行后,严华控制公司的股份仍将超过43.30%。此外,严华还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严华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法本信息是一家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外包(ITO)服务的提供商。公司基于对信息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结合客户的业务场景,为客户在信息化和数字化进程中的不同需求提供软件技术外包服务。
法本信息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