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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拆旧楼却不拆 欧亚房产新闻大厦新楼业主办不下房产证

新闻来源:中华网  2018-03-03 14:18

两幢旧楼的存在成了大厦消防无法通过验收的关键,那么建设在后的欧亚大厦当初是怎么立项的呢?

2009年1月16日,欧亚大厦竣工验收。竣工第5天,经开区规划局就向欧亚达公司、西安备灾救灾中心下发通知,要求尽快拆除临街5层建筑物。此后几个月,规划部门又两次下发通知。之后,欧亚达公司与省红十字会多次磋商,但未能达成一致。

一审宣判后,省红十字会、西安备灾救灾中心均提出上诉。

记者找到开发商欧亚达公司,近两百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凌乱不堪,不少办公设备堆在房间里积满灰尘,只有办公室主任钱先生一人。据他介绍,包括安置的省红十字会旧住宅楼的住户,大厦业主共210户,“业主办不下房产证,我们公司也是受害者。”

驳回两被告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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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认为,一系列的联建合同中,西安备灾救灾中心未签字认可,但作为省红十字会下属单位,其在省红十字会指示下履行合同义务,故其认可上述协议,并自愿履行。该中心签订“保拆协议”承诺自愿拆除院内建筑物,该承诺使得项目获得立项。一审认定该承诺构成履行联建合同的基础之一并无不妥。欧亚达公司履行了合同义务,欧亚大厦已建成,院内建筑对大厦消防安全造成隐患、对不能正常办理综合备案及办理房产证产生影响,欧亚达公司要求省红十字会及西安备灾救灾中心拆除院内建筑依法有据。

消防验收不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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