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副巡视员沈益锋4月12日指出,从“试点”情况看,“营改增”对建立货物和服务业统一的税收税制、减轻企业税负、经济转型和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营业税是江苏地税系统征管的第一大税种。
江苏省国税局总审计师张爱球表示,对江苏而言,此次改革涉及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的84.3万户纳税人。在2015年,这些行业营业税收入2422.82亿元,约占江苏财政收入的30%。“营改增”到位后,4个行业减税约200亿元,全省可减税约500亿元。
在生活服务业中,教育、文化等企业是免征增值税的,因此税负基本保持平稳;旅游业发生的住宿、餐饮、交通、门票等费用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而大部分生活服务业的从业人员都是小规模纳税人,采用更为简单的3%税率,因此减税效果会非常明显。
此外,江苏省地税局营业税处处长谢燕铭表示,“营改增”后个人转让所取得的不动产税负将略有下降。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把金融、建筑、房地产、生活服务四个行业纳入试点中。
正式推行试点三年多之后,江苏的“营改增”步入“最后一公里”。
此次,将“营改增”推向最后四个行业,是落实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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