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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保障房有你的吗?

新闻来源:  2019-08-02 21:03:27

 近日,银川市2018年第二批保障性住房配租安置集中电脑摇号在银川市住房保障大厅举行,银川市2018年保障性住房配租安置摇号意向登记工作于6月6日开始,7月6日结束,有效登记家庭512户,最终19处安置小区371套保障房成功进行了实物配租。随机通知的50名登记家庭代表现场观看和参与了配租摇号。

        此次提供配租房源较集中的临阅家园有256套,房源数量少且分布在三区的房源有115套,共371套。高桥家园、五里湖畔、五里宜居、尚美雅居、居安家园、盈北家园、市区腾退直管公房转为的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平伏桥保障性住房(临阅家园)等19处项目小区,因临阅家园还有部分房源预计在8月底前即将交工,其他全部为已交工可及时入住的现房。为保证配租摇号工作公开透明,7月13日进行现场摇号配租,邀请市委巡查组、新闻媒体以及国立公证处全程监督,同时,随机通知50名登记家庭代表现场观看和参与配租摇号。摇号结果将在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告(www.nxyczjj.gov.cn))进行公示。

摇号配租遵循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配租顺序原则、单房源点选择原则和楼层分配原则等。摇选配租结果将在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银川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进行公示。

银川保障房的办理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又有哪些办理程序?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住房保障:

(一)取得银川市市辖区城镇户籍2年以上;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银川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人均收入可放宽到上年度银川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的1.5倍以内。

曾经租住直管公房、享受公房房改政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住房的家庭,因重大疾病、离异等情况成为无房家庭的,在房屋转移2年后可申请保障性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可按照《银川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需提供材料:

(一)住房保障申请书;

(二)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四)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五)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01

受理、初审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规定所需的材料。社区居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工作:

1、初审申请人所提交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并符合规定要求;

2、填写《银川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登记审批表》;

3、在社区内进行公示(10日);

4、公示期满符合保障条件的,或有异议但经补充调查符合保障条件的,连同统一要求的电子汇总登记表上报辖区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ZF;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填写《银川市住房保障申请不予受理(批准)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5、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ZF经审核后,在《银川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登记审批表》中签署审批意见,连同电子汇总登记表一并上报辖区民政部门复审。

02

复审

辖区民政部门在收到《银川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登记审批表》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复审,签署审核意见,连同电子汇总登记表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批。

03

审批

银川市住房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1、银川市住房保障核心各保障所按各区民政部门报送的《银川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登记审批表》,建立申请人档案,并审核申请人住房三联单;

2、银川市住房保障核心各保障所提出审核意见,报市住房保障核心审核后报市住房保障局审批;

3、经银川市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报纸、ZF网站等媒介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

4、经公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市住房保障核心对申请人进行住房保障登记,发放《银川市住房保障证》,建立个人住房保障档案记录。经公示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填写《银川市住房保障申请不予受理(批准)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宁夏财经网综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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