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1月29日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勾勒蓝图。
战略融合
意见强调,推动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融合发展。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为引领,以西部、东北、中部、东部四大板块为基础,促进区域间相互融通补充。
市场一体化
意见提出,要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加快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引导科技资源按照市场需求优化空间配置,促进创新要素充分流动。
利益补偿
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区域之间利益的平衡和补偿是必须突破的难点。意见明确,完善多元化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之间利益补偿机制。健全资源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利益补偿机制。鼓励资源输入地通过共建园区、产业合作、飞地经济等形式支持输出地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加快建立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长效机制。
服务均等化
意见明确了在养老、医疗、教育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级。加快建立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跨城乡跨区域流转衔接制度。栏目主持:肖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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