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大规模的城镇棚户区改造盖过风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似乎又要回到前台。中央政府鉴于已经不断出现的保障性住房空置的反映及各种检查结果,已经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着力解决这一问题。
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将成为其中的重点。住建部目前已经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于公租房分配进展缓慢情况较为突出的省区、城市,住建部将进行实地督查,以解决这一长期以来困扰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的问题。
同时,住建部还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政府,督促市县级政府建立未分配公租房的台账制度,针对性地督促地方提高按照相关规定分配公租房的效率,避免出现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成空置的问题。
实地督查
“住建部在向系统内通报巡视整改报告的过程中,专门提及了公租房的空置和分配问题,而且特别指出,对于那些空置、分配进展缓慢情况突出的城市,部机关要进行实地督查。”日前,一位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内部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公租房是保障性住房的一种品类,最早由福建省厦门市创设,后在全国推广。其基本特征是产权由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机构持有,根据各地制定的相关标准,对应保人群进行配租,在承租人不符合配租标准之后,实施退出,再配租给符合保障标准的人群。
实际上,公租房最早推出时,是为解决城市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问题。所谓夹心层,当时是指超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标准,但是又难以承受商品房价格的人群。通过租赁公租房,完成过渡,确保其基本住房需求能够得到满足。
此后,中央政府逐步对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进行调整,最终,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统一称为“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并由各地方政府根据自身所在的城市生活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情况,设定配租标准,对应保人群实施保障。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使得部分已建成的公租房不能顺利完成配租,从而出现了公租房空置的问题。一方面,这种情况导致了大量社会资源、财政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由此引发的应保人群不能尽保,也在特定人群中引发了不满情绪。
“这个问题也引起了中央的重视,因此,作为主管这一工作的部委,住建部准备用督查的方式,针对性地解决情况突出的城市问题,这一点,我们地方的住建职能部门是很清楚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的。”东部某省住建厅人士向记者表示。
各色原因
本报记者了解到,住建部此次将对部分省区公租房分配问题实施实地督查,其重要推动原因之一是在此次中央巡视组对住建部进行巡视过程中,提出了保障性住房空置的问题,并作为巡视发现和反馈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据了解,国家审计署曾在2016年对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过专项审计。记者查阅的审计报告显示,当时曾发现,全国有12.87万套已经基本完工的保障性住房搁置1年以上,无法交付使用;同时,全国范围内还存在27.24万套住房已经完成竣工备案验收,但空置期超过1年。
“这其中就包括不少公租房”。前述东部某省住建厅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造成这一空置问题的原因有很多种,不同的市县有不同的原因,但是归结起来,有两方面的原因是比较主要的。
“一个原因是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落后,导致住房工程本身虽然已经完工,但是无法实际使用,比如,通不了水,通不了燃气,房子虽然有了,但是达不到在其中生活的基本标准,也就是无法进行竣工备案验收,这样的保障性住房是无法按政策进行配租配售的。”他说。
另外一个原因,“是由于这类住房选址不合理、户型设计不合理,虽然竣工备案验收了,但是配租、配售不出去,从而导致了空置,这两种情况实际上都是对社会资源、财政资源的巨大浪费,应保人群也会有情绪。总之,地方和基层工作要面对各种实际困难。”他告诉记者。
根据有关部门的数据,2016年,全国各级财政共筹集安居工程资金7549.7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2377.37亿元),项目单位等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社会融资方式筹集安居工程资金20264.95亿元;全国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分别开工606.09万套、386.65万户,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基本建成658.58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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