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莱芜区召开全区2018年度工作总结暨区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济南市莱芜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这也标志着莱芜区区级机构改革正式启动。
下一步莱芜区将着力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创新体制机制,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权责关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通过机构改革推进各领域改革,建立健全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打造森林水城、建设生态莱芜”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根据《实施意见》,机构改革后,莱芜区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其中,党委机构11个,政府工作部门2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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