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下发《关于暂停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配合海南房地产调控政策,结合海南实际,11月1日起,暂停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公积金贷〔2015〕103号),停止受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原题《海南暂停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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