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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男子为继承父母遗地产新闻产经历房屋过户艰难之路

新闻来源:中国网  2018-03-04 08:52

  2017年1月13日,乌亚光付给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15507.27元后,终于拿到了该房屋100%的产权。

  王朝晖说,在这件事上,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口头告知乌亚光,母亲“赠与”部分因杨老太去世无法签字确认就要启动继承程序,这种说法与《物权法》相违背。《赠与公证细则》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应及时去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但他认为,这个“赠与”与杨老太的赠与显然不是一回事,因为杨老太不是继承人,而是房产所有权人,因此她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处置自己名下的任何财产。因此,根据上述法律,乌亚光手头目前持有的母亲“赠与”部分合法有效。

看着眼前一摞公证书,乌亚光身心俱疲。

  王朝晖认为,坐落于天水市秦州区合作巷北园子小区的这套住宅,是乌正峰夫妻二人的合法共有财产;其次,杨老太对属于自己份额部分的房产有权处分,即她生前的赠与行为合法有效。另外,杨老太及其长子之外的其他6人自愿放弃对乌正峰在上述房产的份额部分即遗产部分的继承权,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更重要的是,乌亚光早已在该房实际居住并占有该房产多年至今,且他本人表示接受继承和赠与,因此他申请对如上房产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完全符合《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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