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于7月15日公布了2019年1-6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情况。
1、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统计数据显示,1-6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61609亿元,同比增长10.9%,增速比1-5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
其中,住宅投资45167亿元,增长15.8%,增速回落0.5个百分点。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3.3%。
1-6月份,东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33180亿元,同比增长9.9%,增速比1-5月份加快0.2个百分点;
中部地区投资12894亿元,增长8.9%,增速回落0.3个百分点;
西部地区投资13232亿元,增长15.5%,增速回落3.0个百分点;
东北地区投资2304亿元,增长12.7%,增速加快5.6个百分点。
1-6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77229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8%,增速与1-5月份持平。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38284万平方米,增长10.3%。
房屋新开工面积105509万平方米,增长10.1%,增速回落0.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77998万平方米,增长10.5%。
房屋竣工面积32426万平方米,下降12.7%,降幅扩大0.3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竣工面积22929万平方米,下降11.7%。
1-6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803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7.5%,降幅比1-5月份收窄5.7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款3811亿元,下降27.6%,降幅收窄8.0个百分点。
解读:首先,可以看到1-6月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开始回落,虽然回落的比例不大,但是近两个月以来,都出现回落的趋势,表明开发商投资进一步收窄。
重庆所属的西部地区,投资金额的增长比例最高,但是增速回落的比例也是最高的,可见西部地区的投资热度逐渐在趋于冷静。
其次,这些数据中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就是土地购置面积的下降,企业购地方面相对偏保守。部分城市去年土地流拍规模相对较大,使得今年部分城市供地节奏明显放缓。
另外,拿地数据也呈现分化,部分省会城市近期土地市场交易较好,但其他城市表现则相对偏弱。
但降幅比1-5月收窄,表明6月份的土地购置面积在增加,也就是许多城市在6月份增加了土地供应量。
2、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
1-6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7578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降幅比1-5月份扩大0.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0%,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10.0%,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12.3%。
商品房销售额70698亿元,增长5.6%,增速回落0.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8.4%,办公楼销售额下降12.5%,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下降10.0%。
1-6月份,东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3014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6%,降幅比1-5月份收窄0.9个百分点;销售额37716亿元,增长4.7%,增速加快0.1个百分点。
中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21481万平方米,下降0.5%,1—5月份为增长0.1%;销售额15353亿元,增长6.1%,增速回落0.1个百分点。
西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21099万平方米,增长2.3%,增速回落1.5个百分点;销售额15178亿元,增长8.4%,增速回落2.4个百分点。
东北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3063万平方米,下降8.3%,降幅扩大0.2个百分点;销售额2451亿元,增长0.9%,增速回落1.4个百分点。
6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0162万平方米,比5月末减少76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672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增加16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减少74万平方米。
解读:从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来看,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受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比例大而拖累。
但是,销售金额在销售面积下降的同时仍然能够保持增长,这其中住宅的销售额增长起了很大的拉升作用,可见商品房住宅市场上半年还是比较热的。
3、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
1-6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84966亿元,同比增长7.2%,增速比1-5月份回落0.4个百分点。其中,国内贷款13330亿元,增长8.4%;利用外资43亿元,增长51.8%;自筹资金26731亿元,增长4.7%;定金及预收款28465亿元,增长9.0%;个人按揭贷款12806亿元,增长11.1%。
6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100.89,比5月份提高0.04点。
解读:国房景气指数选择2012年为基年,将其增长水平定为100。通常情况下,国房景气指数100点是最合适的景气水平,95至105点之间为适度景气水平,95以下为较低景气水平,105以上为偏高景气水平。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的回升,体现出了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回暖。
从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市场看,一些楼市市场火热的城市纷纷出台相关政策稳定楼市,还有些城市则开始加快供地节奏,未来全国房地产市场总体将维持平稳态势。
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
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以上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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