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11日讯(记者梁振君)省发改委1月10日公布的关于切实做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透露,2018年以来,全省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决策部署,指导督促房地产企业实行备案价格公示制度,研发“海南省价格调控监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房地产备案子系统”,建立覆盖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133家商品住宅楼盘销售价格监测分析网络。
通知要求,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请示汇报,强化与住房主管部门的联动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动应对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科学研判本地区房地产市场价格发展趋势,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确定备案价格,及时研究解决价格备案复杂疑难问题;要全面贯彻落实《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增强服务意识,提供政策咨询,细化备案要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做好备案项目资料的核查、统计上报、存档备查,防范工作风险。着力提升价格备案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指导及时做好备案价格变更、销售现场公示等工作,增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