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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房”不是房产新闻父母想卖就能卖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8-03-16 12:02

  李先生今年五十多岁了,提起房子,他不住叹气。原来,多年前他买了一套房,但因为其名下已经有了两套房,如果再以他的名义买房,将会缴纳比较多的税费。

  陈女士的女儿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除非未成年人在教育、医疗、生活条件等方面确实需要处分其房产的,其监护人才可以处置,否则监护人不能擅自处分未成年人的财产。

  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如今他却生活比较困难,但儿子却不愿卖房支援他。据他说,给儿子买的房子因为楼层低,一直是他和老伴居住的,另外两套房子中有一套已经非常旧,另一套则过户给儿子一家住。前两年他老伴去世后,他又再婚了,对于老人再婚一事,他能看出孩子是不开心的,觉得面子上过不去,但是他只牢骚过一次,便没再干预。最近,李先生在生意上资金周转不灵,他和儿子商量想把自己住的房子出售,正好能够维持生意运转,但他没想到儿子反应非常激烈,不愿意出售房屋,还翻出他再婚一事埋怨,这让他很伤心。

  市房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当时,他们本没有打算在房产证上写女儿的名字,但女儿的一句话让他们做了改变。“女儿说房子是对她的激励,她一定会付出百分之二百的努力,好好学习。就是这么一句话,我们就在房产证上加了她的名字,毕竟我们就一家三口,又没外人,女儿也是独生女,我们的房产将来还不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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